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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厦门研修班招生简章

  • 发布日期:2018-11-09 14:3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教育培训区域:福建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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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兼有政治学、经济学、哲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 “211工程”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基地,大部分毕业学员成为国家公检法司及政府机关的骨干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应主动承担起培养法治人才的任务,为了加快培养高层次政法专业人才,以满足公、检、法、司、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需求,适应深化改革、政府职能改革、社会责任担当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和完善社会法律意识。经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批准特在厦门举办《法学专业课程研修班》,旨在使厦门及其周边地区更多求知法学知识方面的有志人士更好地享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权威名人授教的学习机会,同时使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不脱产通过考试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

1.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
2.政府、人大、政协各部门中法律相关人员、中国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人员;
3.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
4.社会各界法律工作者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及提高研究生硕士学位层次的专业人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并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优秀人士。
3.拟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学士学位。

三、课程设置

专业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法学各专业必修课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

宪法与行政法学

专业课程

外国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

民商法

专业课程

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论、公司法与证券法、合同法总论、合同法分论、侵权行为法、商法学、保险法、民事诉讼与仲裁法

经济法

专业课程

经济法理论、企业与公司法学、 金融法学、竞争法学、环境资源法、商法、专利法、商标法、证券期货法、股权投资法、信托法

刑法学

专业课程

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外国刑法学、犯罪学、证据法学、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专题、经济犯罪研究、证据调查学、法庭科学专题

诉讼法

专业课程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执行法学、公正与调解制度、比较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民事诉讼实务、刑事诉讼法、外国刑诉、证据调查学、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诉讼实务、证据法学

备注:基础课程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综合考试内容。

四、课程优势

1.名校热招: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更是我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中心,在国际法学界享有“中国法学最有代表性的大学”的声誉。

2.一流师资:由中国政法大学资深硕士导师、博士导师授课,采用案例教学方式;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做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北大、清华等著名专家、学者亲临指导。

3.立足申硕: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并有五次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

4.免试录取:中国政法大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审核通过者,免试入学。

5.学习灵活:学制两年,采用周末及假期集中课堂面授与实践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循环授课。

6. 共享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法大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中国政法大学资源平台。

7. 学籍档案:厦门教学中心收到学员报名材料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审核批准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在职硕士研究生学籍档案。

五、证书颁发、学位申请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参加厦门班组织的每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修班结业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并工作满三年;

2.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
3.通过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课考试。

六、费 用

报名费:1000元/人 ;

费:32000元/人需一次性缴纳;

号:3467 5600 7485(汇款注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厦门)研修班);

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申请硕士学位的费用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的规定另行收取,异地教学管理费用另行收取;

重要提示:学籍注册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且费用不退。 本中心为厦门唯一官方指定教学中心。

七、联系方式
教学中心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劳动力大厦619室

教学中心电话:0592-50862235066322、18150106732(微信同号)

众文官网:www.fjzw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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